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2016-10-21 09:02:50
-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积极探索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推进有利于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办法,引导普高和中职毕业生到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以满足不同智能优势和潜质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我院将继续面向全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
- 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招生录取小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2、文化考试小组:负责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承担文化考试试卷的领取、运送、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以及阅卷、评分、汇总考试成绩等。
3、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负责各专业考生的面试和技能测试。包括题目设计、考核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考试成绩统计。
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报名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5、纪检监察小组:负责试卷安全、招生宣传及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督促建立和运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安全、有序、稳妥。
二、单独招生原则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
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 单独招生各专业计划、招生对象及技能测试办法、文化测试折算比例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招生对象及技能测试办法 | 文化测试折算比例 | |
医学美容技术 | 200(其中普高计划100,中职计划100) |
一类技能测试: (1)专业理论考试(30%):笔试,内容参照《2016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内容,满分为100分。(2)面试(70%):护理专业相关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二类技能测试: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应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测试及面试,满分100分。 |
语文30% 数学30% 英语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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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中职阶段学习护理专业、中医护理专业的考生。 | ||||
健康管理 | ||||
二类: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非护理专业的其他专业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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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 |
150 (其中普高计划80,中职计划70) |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考生。 |
技能测试:通过五十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肺活量等的测试对考生进行身体协调性、节奏感、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
语文40% 数学30% 英语30%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
商务英语 | 120(其中普高计划60,中职计划60) |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考生 |
技能测试: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
语文30% 数学30% 英语40% |
旅游管理 | ||||
人物形象设计 |
480 (其中普高计划240,中职计划240) |
一类:中职阶段学习专业为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的考生。 二类: 普通高中各类考生、中职学校非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考生。 |
一类技能测试:化妆基础技能、现场指定发型制作,满分100分。考生需要自带化妆、发型、发包及工具材料。 二类技能测试:以作图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同时对考生的艺术基础修养、职业适应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考生需自带绘画工具,满分100分 |
语文40% 数学30% 英语3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一类: 中职阶段学习专业为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的考生。 二类: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非服装相关专业的考生。 |
一类技能测试:下装制版及工艺制作,满分100分。 考生需自带铅笔、直尺、比例尺等工具。 二类技能测试:以作图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同时对考生的艺术基础修养、职业适应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考生需自带绘画工具,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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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 |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考生。 |
技能测试:以作图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同时对考生的艺术基础修养、职业适应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考生需自带绘画工具,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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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设计与制造 | ||||
建筑设计 | ||||
建筑室内设计 |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
软件技术 | ||||
国际贸易实务 |
500 (其中普高计划270,中职计划230) |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考生。 |
技能测试: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
语文30% 数学40% 英语30% |
财务管理 | ||||
工程造价 | ||||
工商企业管理 | ||||
会计 |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
建设工程管理 | ||||
连锁经营管理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
市场营销 | ||||
投资与理财 |
说明: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告为准。
- 考核办法
(一) 文化考试
1、全体考生参加。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地点: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同策路3号)。
4、考试时间:150分钟。
5、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合卷,分普招类、中职类两套试题,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专业折算比例详见本方案第三点。试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文化考试折算满分合计为100分。
(二) 专业技能测试
1、各专业技能测试办法详见本方案第三点。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 录取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二)考生最终成绩按文化折算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及加分成绩直接相加计算总分。
(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普高和中职两类考生的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某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缴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