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16-10-21 09:59:51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四川省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6年开展单独招生考试高职高专院校名单及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川教函[2015]72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720号),结合我院办学实际情况,特制订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
- 实施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200名,其中面向对口职教类招生计划660名,普通类招生计划420名,特长类招生计划120名。
- 对口职教类、普通类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 | 专 业 | 对口职教类 | 普通类 | 学费 (元/生.年) | ||
类别 | 计划 | 类别 | 计划 | |||
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 | / | 理科 | 40 | 4100 |
2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加工制造类 | 40 | / | / | 4100 |
3 | 数控技术 | 加工制造类 | 120 | / | / | 4100 |
4 | 应用电子技术 | 信息二类 | 130 | / | / | 4100 |
5 | 软件技术 | 信息一类 | 80 | 理科 | 20 | 4100 |
6 | 旅游英语 | / | / | 文理 | 60 | 3700 |
7 | 应用日语 | / | / | 文理 | 40 | 3700 |
8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60 | 文理 | 40 | 3700 |
9 | 物流管理 | 财经商贸类 | 40 | 文理 | 60 | 3700 |
10 | 会计 | 财经商贸类 | 60 | 文理 | 60 | 3700 |
11 | 文秘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类类 | 40 | 文科 | 40 | 3700 |
12 | 建筑工程技术 | 土木水利类 | 50 | 文理 | 40 | 4100 |
13 | 园林工程技术 | 农学类 | 40 | / | / | 4100 |
1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 | / | 美术 | 20 | 5000 |
总计 | 660 | 420 |
(二)特长类项目与招生计划
序号 | 特长类别 | 特长项目 | 科 类 | 计划(人) | 备注 |
1 | 体育 | 篮球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30 | 男女不限 |
2 | 足球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
3 | 网球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
4 | 健美操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
5 | 田赛项目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
6 | 径赛项目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
7 | 艺术 | 器乐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30 | |
8 | 声乐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
9 | 舞蹈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
10 | 播音主持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
11 | 技能 | 高技能 | 对口职教 | 50 | |
12 | 创新 | 科技创新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5 | |
13 | 写作 | 写作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5 | |
合 计 | 120 |
- 文化考试
(一)普通类(含特长类中的普高生)、对口职教类(含特长类中的对口职教生)的文化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和制卷(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三科合卷,闭卷笔试。我院负责组织考试及评卷。
(二)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礼仪、职业倾向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基本素质,总分为150分,采用现场考核、答问、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三)专业知识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主要专业基础课知识,总分为100分,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进行。
(四)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核心专业技能,总分为130分,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答问等方式进行。
(五)特长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的特长项目,采取现场测试、答问等方式进行。科技创新考生进行专利现场展示演示,或提供科技创新证明材料并进行答辩。
- 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划定普通类控制线,技能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特长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
(三)在中职学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我院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学院和教育厅核实资格无误后,文化考试、专业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全免,在学院网站和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在总计划的1%范围内直接优先录取到相关专业。
(四)退伍军人考生达到所报专业控制线的,在总计划的1%范围内直接优先录取到所报考专业。
(五)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七)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八)拟录取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只能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录取情况)。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九)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由单独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可用于录取的专业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从上线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因时间关系,替补录取考生不再公示。
(十)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