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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6-10-21 10:55:31
  •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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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生录取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隶属于四川省司法厅的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已成为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学历教育基地、政治教育基地、干警培训基地和科研基地。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十五部委列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1年被德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负责“德阳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三大重点工程之一德阳职教服务区域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工程;2013年被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为适应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积极推进高职院校招生改革的试点工作,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 2016年我院继续在四川省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报名录取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总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工作。
    文化考试组:负责文化考试试卷领取、保管及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考试成绩。
    技能考试组:负责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题目设计制作、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组织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后勤保障组:负责考试面试测试与录取现场秩序、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纪检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录取原则
        学院科学制定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6年单独招生共投放招生计划350名,其中:普通类200名,中职类
    100名,特长类50名。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四川省普招统一高考招生计划。

    序号 专 业 科 类 合计 普通类
    计划(名)
    中职类
    计划(名)
    特长类计划(名) 学费
    (元/学年)
    体育
     
    文艺
     
    美术、书法
     
    1 法律事务 文理中职艺体兼收 55 33 15 5 1 1 3700
    2 司法警务 文理中职艺体兼收 50 34 10 5 1   3700
    3 刑事执行 文理中职艺体兼收 55 38 10 5 1 1 3700
    4 社区矫正 文理中职艺体兼收 50 34 10 5 1   3700
    5 刑事侦查技术 文理中职艺体兼收 50 33 10 5 1 1 4100
    6 安全防范技术 理科中职艺体兼收 30 10 15 4 1   4100
    7 司法信息技术 理科中职艺体兼收 30 8 15 5 1 1 4100
    8 司法信息安全 理科中职艺体兼收 30 10 15 4 1   4100
    合计     350 200 100 50  
     
    考核办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3、考试时间:150分钟
    4、文化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自行组织阅卷评分。
    5、考试内容: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两套,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总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
    6、考试实施: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6年单独招生准考证》按时参加文化考试。凡未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综合素质面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普通类、中职类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下简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观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基本素质、职业倾向意愿、举止仪表、语言交往能力、应变能力。
    (三)专业技能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报考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和司法信息安全专业的中职类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下简称“技能成绩”)满分为100分。
    3、安全防范技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电路与电子技术基础知识、网线制作与测试、电子元器件焊接等。
    4、司法信息技术和司法信息安全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windows 7基本操作,WORD2010和EXCEL2010的基本操作。
    (四)特长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特长类考生进行特长测试。
    2、特长测试成绩(以下简称“特长成绩”)满分为300分。
    3、特长测试内容: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项目的相应内容。

        录取
        (一)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录取原则
        1、普通类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普通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普通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中职类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其中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成绩相加)。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职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特长类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特长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特长突出(特长成绩优异)的考生,经学院批准可以选择学院当年单独招生的专业就读。
        (三)通过学院网站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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