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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016-10-21 14:14:36
  •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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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招时间
  • 招生录取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系主任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一)单独招生办公室:由分管招生就业工作的副院长任主任,学院党办、院办主任、宣传部长、招生就业处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包括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数据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二)命题、考试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人事处长、院长助理、学生处长、教务处长、科研处长、实训中心主任为成员,负责笔试试题的保密、考务、阅卷、评分、复核;负责面试方案制定,测试、评分和复核;负责专业技能测试方案制定、测试、评分、复核工作;负责特长测试方案的制定,测试、评分、复核工作。 
      (三)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小组:由分管后勤、保卫工作副院长任组长、后勤产业处长、保卫处长为成员,负责后勤保障、试卷的安全保卫和考场秩序维护工作。 
      (四)纪检监察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审处长为成员,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试题、试卷的保密监督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招生原则 
      (一)严格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凡当年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普通类、技能类、艺术类、特长类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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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名称

      普通类

      技能类

      艺术类

      特长类

      学费
      (元/生.年)

      计划

      考试模式

      科 类

      计划

      考试模式

      计划

      考试模式

      计划

      考试模式

      园艺技术

      10

      文化考试+面试

      农林牧渔类

      20

      文化考试+技能测试

       

       

      40

      文化考试+特长测试

      37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10

      轻纺食品类

      15

       

       

      4100

      应用化工技术

      10

      轻纺食品类

      15

       

       

      4100

      建筑工程技术

      30

      土木水利类

      35

       

       

      4100

      工程造价

      10

      土木水利类

      10

       

       

      4100

      城乡规划

      10

      土木水利类

      10

       

       

      5400

      工程测量技术

      10

      土木水利类

      10

       

       

      4100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10

      土木水利类

      15

       

       

      4100

      汽车营销与服务

      10

      加工制造类

      10

       

       

      41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加工制造类

      35

       

       

      4100

      数控技术

      10

      加工制造类

      10

       

       

      41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加工制造类

      20

       

       

      41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25

      信息一类

      25

       

       

      4100

      电信服务与管理

      10

      信息二类

      10

       

       

      41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0

      信息二类

      20

       

       

      4100

      现代教育技术

      10

      信息一类

      10

       

       

      4100

      包装工程技术

      10

      信息二类

      10

       

       

      4100

      数字图文信息技术

      10

      信息二类

      10

       

       

      4100

      印刷传媒技术

      10

      信息一类

      20

       

       

      4100

      出版商务

      10

      财经商贸类

      10

       

       

      4100

      会计

      25

      财经商贸类

      40

       

       

      3700

      物流管理

      10

      财经商贸类

      10

       

       

      3700

      旅游管理

      10

      旅游服务一类

      10

       

       

      3700

      投资与理财

      10

      财经商贸类

      10

       

       

      3700

      英语教育

      20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20

       

       

      3700

      商务英语

      10

      财经商贸类

      10

       

       

      3700

      文秘

      10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10

       

       

      3700

        普通类 
        1.考试模式:文化考试+面试 
        2.文化考试: 
        (1)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校自行组织考试阅卷。 
        (2)考试试题和科目:普高类试题,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3.面试: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50分。(面试的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1)面试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公共技能。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和礼仪等基本素质。公共技能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倾向和社会适应能力。 
        (2)考生可展示获奖证书及材料,如: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二)技能类 
        1.考试模式: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2.文化考试: 
        (1)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校自行组织考试阅卷。 
        (2)考试试题和科目:中职类试题,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3.专业技能测试:学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关专业从业要求,对考生专业技能进行测试,总分150分。(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主要考查考生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基本专业技能。 
        (2)考生可展示获奖证书及相关资料,如: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三)艺术类、特长类 
        1.考试模式:文化考试+艺术专业测试或特长测试 
        2.文化考试: 
        (1)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校自行组织考试阅卷。 
        (2)考试试题和科目:普通高中考生普通类试题,中职和职高考生中职类试题,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3.艺术专业测试或特长测试:(艺术专业测试或特长测试的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1)报考艺术、特长测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或特长测试,方可取得艺术专业或特长成绩。 
        (2)参加艺术专业测试或特长测试的考生,须凭相关证明材料、作品参加测试;乐器特长考生须自带乐器。 
        (3)学院组织专家对特长类考生所填报项目进行艺术专业测试或特长测试,总分150分。 


            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普通类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技能类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相加为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与特长测试成绩相加为特长类考生的总成绩;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学院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普通类、技能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艺术类按普通和中职类分专业分别划定控制线、特长类按普通和中职类分特长项目分别划定控制线。 
            (三)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在第二志愿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各专业计划。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2016年4月11日17:30前将考生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招办传真:08172702232),逾期责任自负。 
            (七)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控制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八)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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