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学院
2016-10-21 14:14:36
-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二、办学性质:民办
三、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学校国标代码:11841
六、办学地点:四川省绵竹市东二环教育产业园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大学城学府路7号
-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招生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民办四川天一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 招生专业与计划1922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学制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学制 |
1 | 工程造价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292 | 3 | 12 | 旅游管理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50 | 3 |
2 | 财务管理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150 | 3 | 13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30 | 3 |
3 | 会计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200 | 3 | 14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60 | 3 |
4 | 电子商务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220 | 3 | 1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30 | 3 |
5 | 市场营销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100 | 3 | 16 | 软件技术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45 | 3 |
6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100 | 3 | 17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55 | 3 |
7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80 | 3 | 18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50 | 3 |
8 | 工商企业管理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50 | 3 | 19 | 环境艺术设计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50 | 3 |
9 | 物流管理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50 | 3 | 20 | 艺术设计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60 | 3 |
10 | 国际商务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80 | 3 | 21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30 | 3 |
11 | 建筑工程技术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80 | 3 | 22 | 应用英语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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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办法
(一)文化水平考试(占总成绩的30%)
1.全体考生参加。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天一学院绵竹校区;考试时间:150分钟。
2.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两套,我院组织阅卷评分。
3.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数学三科,100分/科,总分300分。
(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占总成绩的70%)
1.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2.综合素质测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高中考生)及职业能力面试(中职考生)。
3.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中职考生职业能力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4、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面试成绩满分均为300分。
- 录取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普通高中考生的招生计划按照当年单招计划的60%计,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的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中职考生的招生计划以当年单招计划的40%计,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的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均合格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考试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