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2016-10-21 15:03:05
-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院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4139
第七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第八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 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计划数 | 层次 |
护理 | 三年 | 100 | 普通全日制大专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
民政管理(彩票营销与管理专业方向) |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
社会工作 | |||
学前教育 | |||
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教方向) | |||
物业管理 | |||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 |||
园林技术 | |||
康复治疗技术 | |||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 |||
人力资源管理 | |||
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专业方向) |
- 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工作在四川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我院组织考试、阅卷。各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高中生测试以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特长能力等为主;中职生以人际沟通能力、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为主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学校划定综合测试合格线(普高类考生及中职类考生实行同一条线),在综合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学院结合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对普高类考生和中职类考生进行分类划线。)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在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