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6-10-21 10:55:31
-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以优秀等级获得“四川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全面推进高职院校素质教育和学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协调发展学科专业结构,探索创新“政校行企外”五方联动的合作办学体制和“学院育才,学生成才,社会用才”三才有机结合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2016年继续在四川省范围内对部分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招收对象为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的四川省普通高中类文理科应往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类的应往届毕业生,招生总数820人,其中面向普通高中类计划485名,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335名。
- 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笔试及面试小组:负责笔试试卷准备、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成绩;负责面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面试,汇总面试成绩,复核成绩。
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招生章程,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
- 招生类别专业与人数
学院招生计划为820名,其中面向普通类计划485名,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335名,计划见下表。
专 业 | 招生计划 | 科 类 | 学费 (元/生.年) | |||
普通高职 | 对口高职 | |||||
人数 | 科类 | 人数 | 类 别 | |||
护理 | 60 | 60 | 医药卫生一类 | 4100 | ||
康复治疗技术 | 40 | 40 | 文理 | 4100 | ||
眼视光技术 | 30 | 30 | 文理 | 4100 | ||
食品加工技术 | 30 | 30 | 文理 | 4100 |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0 | 30 | 理 | 4100 | ||
药学 | 65 | 30 | 理 | 35 | 医药卫生一类 | 4100 |
卫生信息管理 | 30 | 30 | 文理 | 4100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0 | 30 | 文理 | 41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70 | 20 | 文理 | 50 | 加工制造类 | 41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70 | 20 | 文理 | 50 | 加工制造类 | 41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70 | 20 | 文理 | 50 | 信息技术一类 | 4100 |
物流管理 | 60 | 60 | 文理 | 3700 | ||
旅游管理 | 65 | 20 | 文理 | 45 | 旅游服务一类 | 3700 |
会计 | 65 | 20 | 文理 | 45 | 财经商贸类 | 3700 |
茶艺与茶叶营销 | 40 | 40 | 文理 | 3700 | ||
学前教育 | 35 | 35 | 文理 | 3700 | ||
特殊教育 | 30 | 30 | 文理 | 3700 | ||
合计 | 820 | 485 | 335 |
注:该表中,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审核同意为准。
四、招生范围
四川省
五、报名条件
报名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及对口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三)身体健康。招收的所有学生均应能胜任正常学习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 考核
(一)考核模式
普通类: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500分;
中职类:文化考试+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总分400分。
(二)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地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3.考试时间:3月26日9:00-11:30,时长150分钟。
4.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合卷,各科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
5.笔试成绩计算:
普通类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满分300分进行折算,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中职类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满分200分进行折算,其中语文占比50%、数学占比30%、英语占比20%。
(三)面试
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每类成绩满分均为200分。
普通文理类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对口高职考生参加职业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四)认定合格录取
符合条件且进行认定合格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由学院集体评审,只评定不合格和合格二个等级。
- 录取
1.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学院根据所有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对口高职各类成绩总分控制线。
4.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小组择优提出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5.除以上择优录取方式外,学院还根据四川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总体部署在单独招生总计划的5%以内试点实施认定合格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得国家三等奖及省级一等奖以上的中职报名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附:毕业学校推荐意见),由学院招生小组,对认定合格录取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交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网公示。经学院复核、审查、上网公示后可实行认定合格录取,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6.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各类别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分和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替补。
7. 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