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2016-10-21 16:23:41
-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是培养影视、航空、传媒类人才的重要基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推进有利于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办法,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并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我院将面向全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制定《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2.办学性质:民办
3.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校国标代码:14004,四川招生代码:5188
6.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学苑东路22号
-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计划录取组: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等;
2.考务组:
1) 文化考试组:设置在学院教务处,负责与省考院联系,承担文化考试试卷的领取、运送、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以及阅卷、评分、汇总文化考试成绩等。
2) 综合测试组:由教务处组织,分设普通类、艺术类(含美术、播音、编导、音乐)二个大类、5个小类综合测试小组,分别负责相应类别专业考生的技能测试题目设计、考核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并在教务处统一指导下,具体执行面试测试组织及汇总面试测试成绩。
3.纪检监察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督促建立和运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4.财务组:负责考生收费及经费保障;
5.宣传组:负责单招考试政策宣传、考场氛围营造;
6.后勤组:负责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勤保障;
7.安保组:负责单独招生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考生(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
- 招生专业与计划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 | 专业 | 院系 |
招生 计划 |
其中 中职 计划 |
学费 (元/生·年) |
招生类别 |
1 | 建筑室内设计 | 艺术设计系 | 110 | 50 | 12000 | 各类别考生(文科、理科、艺术、中职考生均可填报) |
2 | 音乐表演【含声乐/器乐】 | 音乐舞蹈系 | 50 | 20 | 12000 | |
3 | 影视编导 | 影视表演系 | 40 | 15 | 12000 | |
4 | 播音与主持 | 影视表演系 | 40 | 15 | 12000 | |
5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航空系 | 60 | 30 | 7000 | |
6 | 空中乘务 | 航空系 | 60 | 30 | 7000 | |
合 计 | 360 | 160 |
- 考核办法
1.文化考试
1) 全体考生参加。
2)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 考试地点: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4) 考试时间:150分钟。
5)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我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2.综合测试
招生专业 | 院系 | 综合测试参考要点【以学院公布考试方案为准】 | 测试总分 |
建筑室内设计 | 艺术设计系 |
1、静物素描+速写:主要考查学生的基础造型能力和构图能力; 2、考生参加2016年四川省美术类普通高等学校“联招考试”术科成绩可记为技能测试成绩。 |
300分 |
音乐表演 | 音乐舞蹈系 | 测试:①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视唱练耳及乐理;③声乐演唱(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其中1至2首;④器乐演奏。 | 300分 |
影视编导 | 影视表演系 |
测试:1、影视短片评析(书面)600字左右; 2、命题编导,讲故事(口述);3、广告或栏目策划(口述)。 |
300分 |
播音与主持 | 影视表演系 | 测试:1、考生自我介绍(限时1分钟),考生自备;2、考生自备作品朗诵(限时3分钟);3、指定作品朗读;4、即兴评述。 | 300分 |
航空服务 | 航空系 | 职业能力倾向、表达能力、理解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沟通协作能力、其它综合能力。 | 300分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航空系 | 职业能力倾向、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热情、实践动手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艺术鉴赏能力 | 300分 |
- 录取、注册及监督复查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根据专业及招生计划,按文化考试与综合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3.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